为规范我市智慧工地评价行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近日,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评价指引(试行)》
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内容吧
职责分工
● 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智慧工地评价工作,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指引和评价标准,并牵头负责三星级评价。
● 市质安站和各区建设(与交通)局按照市区监管权限,分别负责一、二星级评价及三星级推荐。
适用范围
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遵循自愿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积极申报我市智慧工地评价。
申报条件
01
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指引(试行)》相关要求;
02
项目总工期不低于1年、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且为当年度在建或竣工项目;
03
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04
未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恶意欠薪事件。
评价程序
包括通知、申报、评价、公示、异议、公布等6个环节。
评价标准
我市智慧工地评价总分为190分,共含10个功能模块。每个模块分为基本项、推荐项、鼓励项。
● 基本项为基本要求,应全部满足,共70分83条;
● 推荐项为推广应用部分,每个模块中至少选用50%,共65分54条;
● 鼓励项为拓展提升部分,由企业自选,共55分45条。
其中,一星为完成全部基本项(下同)及不少于28条推荐项,且总分不低于105分;二星为完成不少于32条推荐项和10条鼓励项,且总分不低于120分;三星为完成不少于40条推荐项和20条鼓励项,且总分不低于140分。
小知识
智慧工地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评价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批次,由施工单位提交申报,由评价实施部门基于已实施内容逐项对照评价标准表打分。
可查看《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
End
▍稿件来源: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厦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编辑: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室
▍制作:郑媛虹 / 欢迎转载 请注明信息来源
部分内容由用户投稿或者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底部邮箱进行删除!非常感谢您的支持!